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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原上的三十二万骑兵,各自分成了四个部分。鲜卑人追杀汉骑在四处飞奔。一日,两日,三日。
凡是草原人都知道,战马是非常娇贵的动物。尤其是长时间,长天书的飞奔,它们娇贵的马蹄,后因为种种原因而罢工。
如果马蹄成了问题,那么战马就没有任何作用了。所以鲜卑人的军队,每个人起码有三匹战马,以防不测。
所以在进行追击的时候,路其非常有信心,如果华雄不选择交战,那么他的迂回大作战,就会因为战马的损失,而渐渐的溃不成军。
但是经过三天的追击之后,华雄的大军都开始转向东方,或北方,进行了特大迂回。但是路其还是没有见到华雄的战马有多少倒毙了,不由的十分吃惊。
而他们鲜卑人的战马,倒是损失了一千多匹。
这一日,路其终于见到了前方有战马倒毙在地上。但是让路其吃惊的是,这匹战马被砍掉了四肢。
“怎么回事?”路其翻身下马,亲自上前查看。每一个草原人都了解马,路其也不例外,很快他得出结论。
这一匹战马死于马腿骨折。
“这是很正常的事情,但是为什么汉人会砍掉它的四肢呢??难道汉人战马不在大规模的奔袭中,因为马掌受伤而罢工的秘密,就在马掌上吗?汉人因为我们害怕发现秘密,才砍掉了四肢吗?”
路其疑惑道。
“这倒是,如果我们鲜卑人了解到了这样的秘密,那么每年可以减少很多战马的损失,我们的势力会变得更加强大。”
想到这里,路其心中的野心之火瞬间冒了出来。
“一定要追上去,与汉人骑兵交战。”
“是。”
五天,六天.很快时间转眼间就过了半个月了。
这半个月来,华雄在向导的带领下,不断的在草原上驰骋。自己有带来了许多粮食。虽然艰苦,但并没有出现任何问题。
这是汉军的绝对优势。在张爽对军队的关照下,张爽麾下的每一个士卒营养摄入都很完美,而且张爽的军队。都是职业的。平常的时候,并不用种地,或者其他。
相反,草原人虽然骑兵多,但每一个骑兵都是牧民。而且食物除了肉就是肉。
或许草原人很雄壮,但是不管体力,耐力,汉人骑兵都要超过草原人。而且雄壮也未必输给草原人。
这一日,傍晚。华雄率领六万骑兵到达了一处草原牧场内。牧场内的原来鲜卑部族早已经接到了消息,悄悄离开了。
华雄六万骑兵就霸占了这里。
华雄派人警戒之后,就下令烧饭了。而另一边,华雄,马超,杨秋等骑兵将军们。聚在了一起,商量对策。
“华将军,现在我们一追一逃已经半个月了。我们的士卒都有一些疲劳了,鲜卑的士卒肯定更累。按照我们的计划,我们是依靠马镫带来的超高马战能力与鲜卑人交锋。而现在鲜卑人比我们更累,我们的胜算更大了。是不是明天,就与鲜卑人决一死战?”
马超提议道。
华雄的心中也觉得时间差不多了,但他身为主帅不能有失。便扫视了一眼将军们,问道:“大家以为呢?”
“我也觉得差不多了。”杨秋点头说道。他也是马腾的部将之一,是出类拔萃的骑兵将军。投降张爽之后,被任命为九位骑将之一。
“那好,我们明天就与鲜卑人决一死战。”华雄点点头,说道。
………….
另一边。鲜卑人也不耐烦了。在距离华雄等人休息的地方仅仅一百里的地方,鲜卑人也安营扎寨。
与汉兵比起来,鲜卑人确实更加疲劳。
“妈的,汉人跑的跟兔子一样贼快。有本事与我们真刀真枪的干上一次。”一个鲜卑人大口大口吞咽,水袋里的水,然后骂道。
“汉人又不是傻子。溜的快,又怎么会与我们拼命呢??你难道不知道兔子永远是不会与狼拼命的吗?”另一个鲜卑人冷笑道。
“说的好。兔子除了逃跑,没其他用处。”鲜卑人轰然大笑。虽然气势不错,但掩盖不了他们疲劳的根本。
尤其一些鲜卑人,还因为长期缺乏蔬菜摄入,气喘吁吁,几乎坚持不住。
“妈的,真累人。”就算路其本人,在这一方面也不比常人更厉害,大军一停下,他就开始喊累了。
身为草原上的民族,马背上的民族,鲜卑人在经过长期奔袭之后,也会这样。他闹不明白,汉人怎么见此下来的。
“妈的,狗日的汉人们千万别被我逮住。”路其恨恨的骂着。因为太累,除了警戒的鲜卑人之外,其余鲜卑人包括路其都早早的睡下了。
第二天天微微亮,大伙儿还没吃早饭。
地面就开始了微微的摇晃。鲜卑人虽然劳累,但是他们十分敏感,立刻就惊醒了过来。
“这是有大规模的骑兵朝我们冲来,不加掩饰,这是宣告决战吗?”
“好啊,决战了。终于决战了。我宁愿与汉人直接厮杀,也不愿意再追下去了。”
“哈哈哈哈,汉人你们自找死路吗?”
一个个鲜卑人在大笑声中,在亢奋中爬了起来,然后也不管营帐什么的,拿起武器,翻身上马,在大营的东方集结。
路其尤其兴奋,他手拿着自己的金刀,在大军的当中部分。“汉人开始认识到自己的命运,来领死了吗?”
“哒哒哒。”
震动开始更加剧烈了,直到清脆的马蹄声响起。十几万匹战马的马蹄声,犹如天上的奔雷一般,沉闷无匹。
“杀!”
路其大吼一声。
“杀!”鲜卑十万骑兵齐齐大吼一声,驾驭战马朝着来敌方向冲去。近了,近了,更近了。终于,双方的视线范围内都看到了对方。
“奔射!!!”
几乎在同一时间,不必各自长官的命令。所有双方的骑兵都开始弯弓射向对方。
“嗖嗖嗖。”
“啊啊啊。”
夹杂着雄浑的马蹄声,箭矢破空的声音,惨叫声齐齐响起。无数的骑兵翻身坠马,随即便被后方的滚滚铁骑,践踏成了肉泥
几轮箭矢之后,双方的骑兵开始相遇。
在那一刹那,鲜卑人是亢奋的。因为他们是马背上的民族,他们是天生的骑兵,他们挥舞砍刀,能砍翻几乎所有的敌人。
他们是草原的霸主,鲜卑人,是狼。
汉人???
那是种田的农民而已,他们是吃麦子的草食动物,活该被我们奴役。
每一个汉人骑兵都非常的建议,他们在相遇的一刹那。只是双脚踏着马镫,在马镫的作用下,更稳定的固定自己的身体,挥动刀,砍向敌人。
“噗嗤,噗嗤。”
“啊,啊,啊。”
在那一刹那,兴奋,自信,骄傲,敌不过坚毅,沉着,马镫。在汉人骑兵的砍杀下,一个又一个的鲜卑骑兵惨叫一声,倒了下去。
双方总共十六万大军厮杀。骑兵的死亡,就是一片片的。而且汉骑有着统一的皮甲,鲜卑人的衣服也非常显眼。
在那一刹那,双方的骑兵分明看到了鲜卑骑兵一排排的倒下去,相反,汉人的骑兵只有少数一些人被斩杀。
一刹那交锋种田的汉人占据了绝对的上风,而荣耀的马背上的民族,反而羸弱。在那一刹那,鲜卑人是难以接受 。
“这怎么可能???”
一个个鲜卑人瞪大了眼睛。
“这不可能,我们的勇士怎么可能拼不过汉人骑兵?”
鲜卑贵族们脸色狰狞。
“我不相信,我不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。”路其更加不相信,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。但是不管鲜卑人相不相信,这都是事实。
先是利用马蹄铁进行大迂回,消耗鲜卑人的体力。再利用己方骑兵的素质占据上风,马镫的厮杀优势。
华雄等将军们不愧于凉州系出身的精英骑兵将军。
“杀,杀,杀。我们替大将军在这里歼灭鲜卑人,斩下袁绍的右臂。一统大汉朝。”华雄拿着自己的大刀,砍杀着一个又一个鲜卑的勇士。
他的勇力绝对出众,就算是鲜卑中著名的勇士也不是他的对手。
“杀,杀,杀!!!!!”马超也非常骁勇,一杆长枪在他的手中化作了夺命之枪,每一次刺出都能杀一个鲜卑人。马超非常兴奋,深入草原,歼灭鲜卑人。这是注定要名留史册大事情。
“啊啊啊啊。”马超大吼,仿佛怒虎。
在将军们的超常发挥下,汉军骑兵们也非常的亢奋。他们也发现了,自己比鲜卑人要强横。厮杀变得随意,气息变得肆意。
“噗嗤,噗嗤。”
“啊啊啊。”
鲜卑人虽然极力的表现自己,想要挽回颓废的态势,但却挡不住汉人骑兵的进攻,仍然一排一排的倒下。
他们现在还没有战败是因为他们有十万人,而汉人只有六万人。但是可以遇见,他们的战败只是时间问题。
最主要的是在这一战中,鲜卑人的骄傲被粉碎。化作了尘烟,再也修补不起来了。可怜的马背上的民族,是被屠杀的对象而已。(未完待续。)